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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-撤销

时间: 2025-05-16 10:56 浏览: 14

北海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-撤销办事指南 


 一、受理条件

  存量房交易登记事项记载不动产登记簿前,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,交易当事人撤销存量房买卖网签合同后,可向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撤销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。

  (一)交易双方经协商终止交易的,由交易双方共同提出申请;

  (二)经生效法律文书终止交易的,可单方提出申请;

  (三)其他符合解除资金监管的情形。

  二、服务对象

  自然人,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

  三、办理形式

  网上办理、窗口办理

  四、申请材料

  (一)撤销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申请(原件);

  (二)交易双方身份证明(出示原件);

  (三)解除存量房买卖合同协议书或终止交易的生效法律文书(原件)。

  五、办理时限

  法定办结时限:5个工作日;承诺办结时限:3个工作日。

  六、办理结果

  监管资金退回买方指定的银行账户

  七、收费项目及标准

  无

  八、业务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

  办理地点:北海市北海大道建设大厦西一楼(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房地产交易分中心)

  咨询电话:0779-2032163;投诉电话:0779-2031048

  九、关于身份证明、代理等事项的说明(详见:http://www.bhsfdcjygl.com/qita/894.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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